(15)

天中的图书馆,是一幢小小的红楼。它坐落在花蕾剧场和主教学楼中央偏北的位置,好像一个温馨的花房一样小而宁静。也只有走进它的人,才会惊叹这里原来装得下这么多的书,像一个神奇的巨型收纳盒。这里通常只在周末和一三五的晚自习时间才对外开放。实际上,愿意来这里读书的人并不多,因为这里从来没有武侠传奇和言情小说,更多的是古籍和枯燥的数学杂志。对于天中的学生来说,平时的学习压力已经够大,如果休闲时再不读点“有意思”的东西,那简直是不可原谅的。

所以他们宁愿去书报亭,购买最新的体育画刊和时尚读本,只有我这种老古董才来这里。

我喜欢图书馆的椅子,很老的红色的木头,扶手那里因为历经年代久远而被磨得很光滑,像我儿时睡过的一张床,只有躺下去许久许久,才能闻得到藏在那古老纹路罅隙里的隐隐清香。

这是个周六的中午,冬天的阳光很奢侈地照着,我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康熙大帝》,选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虽然我对于自己的过去巴不得永远遗忘,历史却一直以来都是我最喜欢的一门功课。我能记住每个年代发生的每一件微小的事件,喜欢去研究每一个历史人物的生平和性格,猜想一些在各种资料中未曾提到过的细枝末节。我在这门看似枯燥的课程里得到无与伦比的乐趣,学好它自然不在话下。

可是这一天,整整一小时过去了,纵然是面对历史书,我还是无法让自己静下心来。毒药的护身符贴近我最里层的衣服,此刻有些硌得慌。这个项链自从他替我戴上以后,我一直都没有取下它来。我很难去分析我一直不敢取的原因,我只是记得他走的时候跟我说过的那几个字:“会死人的。”我并不是个迷信的人,只是对命运有种天然的恐惧。

不过,感到庆幸的是,那晚的于安朵并没有出事,关于她的自杀,自始至终都是一场闹剧。后来我听说,她有自杀综合症,从小到大,她已经自杀过无数次,有时吃药,有时跳河,有时跳楼,有时割脉。她做起这一切来驾轻就熟,抑或如颜舒舒说得那样“百老汇味十足,哗众取宠”,只不过为了博掌声。

“还有,”颜舒舒趴我肩上,宣布更骇人听闻的流言,“听说她妈是不折不扣的神经病!听说于安朵也有,只是没那么严重而已。”

传说终归是传说,我并没有完全去相信,更重要的是,我对这些八卦完全不关心。我总是无法忘掉那一夜月光下她的眼泪,心碎至死,也就大抵如此吧。出事以后,我们曾经遇到过好多次,她都像没有看见我一样,挽着王渝悦低着头离开。这样也好,我并不觉得欠她,如果真要说欠,欠她的人是毒药,她清楚这一点,就不应该来跟我计较什么。更何况在我“欠”她之前,她已将那句恶毒的报复提前说出。

所以,当她忽然出现在图书馆,并且在我对前坐下来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微微惊讶的,不过我很快镇定下来,静等着她开口。

她却良久不说话,估计是在酝酿措辞。我很耐心地等她。今天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大衣,不知是什么材料,近看,蝴蝶袖口似乎纹着些许花朵枝蔓。微卷的头发用米白色的发圈绾成一个马尾,露出极完美的瓜子脸,干净,没有妆容。我对穿着一向没有研究,但仍然看得出这样打扮的女生才能叫清丽。天中的规定,周末可以自由穿着,于是平日里普普通通的女生们在这两天总是尽力花枝招展,可是于安朵,衣着对她不重要,不管她怎么穿,她都是美丽的。

我的心里不知升腾起一种什么奇怪的情愫——是嫉妒?吃醋?抑或是羡慕和欣赏?

“马卓,”她终于开口,“十二岁的时候,你在哪里呢?”

我完全没想到她会问我这样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十二岁的时候?

是的,我记得那天的夏天,准备上初一的暑假。我自己跟阿南要了钱,跑到镇里唯一的理发店去理发。

我坐在那大大的陌生的理发椅上,耳边传来“咔嚓咔嚓”的声音,我不够高到看全镜子里的自己,只能望到半边脸以及盘旋在头顶的那把银色冰冷的剪刀。坐在我身边的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她的妈妈穿着一条米白色的裙子,半蹲在她身边,手里拿着一瓶芬达,里面插着长长的吸管,只为给正在理发的小女孩喝一口。

那一个中午,我也很渴。

但是我心中更迫切的,是要告别长发的愿望。

那个时候,所有在小学时短发的女生都在纷纷蓄发,只有我选择了结它。回忆起来,那应当是我少女时代的开端。因为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自己极力要求跟别人不一样的心情。

她陷我于回忆,却显然并不在意我的答案,自顾自说下去,声音平静,像在讲一个别人的故事:“十二岁的时候,我读初一。我奶奶在我开学前一天病重,我爸我妈都抽不开身。他们把学费给我,让我第自己去学校报名。我胆子很小,抱着装着八百多块钱的包走在路上心乱跳。他盯上了我,在我要上公车前抢了我的包。

“我发疯一般一直跟着他跑,几乎跑遍大半个城,直到在一个面馆门口停下,他进了面馆,把我的包扔掉,只拿出钱包,从里的面抽出一百块,要了两大碗面,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点也不怕,我把我的包捡起来,再把钱包从他手里夺回来。然后我跟他说,我以后可以请你吃面,你不要再偷了。

“从那以后,我们就认识了。我忘不了他吃面条的样子和看着我的表情。那天他穿得很少,看上去非常肮脏,他只比我大两三岁,但个头已经很高了。看着我的时候,是带着火焰一样的眼神。你要知道,因为他,我对一整个学校,对别的男孩子,所有的幻想都结束了。我清楚,这是爱情。十二岁的爱情,我知道有很多人都会不相信,但是,我自己知道,我是真的。

“我认识他时,他父亲服刑,母亲生病,有一个同父异母的比他大十岁的姐姐。后来,也就是我认识他的那一年,他们都死了。父亲死在监狱里。他们也很少见面,那个家里常常只有他一个人。第二年的春节,大年三十,我趁我爸妈不注意,带着我的压岁钱,偷了一大堆吃的,还有我爸的烟,跑到他家去陪他。结果他把我撵出门,大声地叫我滚,我不愿意,他非要关门,我的手指差点被门夹断,回到家里,腿又差一点被我爸打断。

“后来,我爸为了让我离开他,把我送到南京去读初三,我没有路费,在高速口拦人家的货车,求人家带我回家。那时是冬天,很冷,风很大,我坐在货车的后面,差点变成一根冰棍。见了面,他把我抱起来,甩得老高老高,甩得我差点背过气去。我以为那就是永远,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我比好多女生都要幸福。

“谁知道又过了一年,我十四岁,他十七岁不到吧,他爱上一个比他大八岁的老女人,我跳河,吃安眠药,割脉,都没有用,他还是跟着她去了广州。我天天哭,不上学,我爸只好把我接回身边,还带我去医院看病。我知道自己没病,但我就装病,吓我爸,也吓医生,因为这样我就不用考试了。想他的时候,我就跪在地上求上天,整夜整夜地求,希望能把他送回来。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真的被我感动了,中考前,他忽然和那女人分手,又忽然出现在我面前,我才不治而愈,并奇迹般地考上天中。我知道他很有女人缘,我一直都很容忍他,我们经历了那么多才能在一起,只要他不离开我,不管他喜欢做什么,都没有关系,你知道吗?”

她终于说完,每个惊心动魄的词语从她嘴里说出来,语气都是那么平静。而她的表情,也不过像刚刚结束背诵一篇冗长的英文课文,只有微红的面颊宣告了她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有多么费尽力气。

现在,她在等我表态。

“可是这是你的故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不想让她听出我的动容和震惊,只能这样回答。

她却声音急促地问:“他的护身符,是不是在你这里?”

我惊讶地抬眼,手下意识地想去捂住胸口,好不容易才克制住。

“我想请你还给他。”于安朵说,“你知道吗,他跟人打架,被打得半死不活。医院查不到伤,他却发高烧,说胡话,上吐下泻,看了医生,吃了好多药都没用,夏花说是中邪,那个护身符是他十二岁本命年的时候一个高僧送他的,不能丢,丢了他会死掉。”

会死掉的。

我耳边又响起了他说的那四个几乎如出一辙的字:“会死人的。”我伸出手,捂住耳朵,想让那些萦绕在我耳边的咒语消失,但收效甚微。

他为什么又要去跟人打架?为什么就这么管不住自己!

“求你,好吗?”于安朵居然把手伸过来,握住我的。

我这才触电般丢开她潮湿的双手,有点清醒过来。我应该当机立断取下我脖子上的东西,让她拿去,还给他。这对我本就不应该是什么珍贵的玩艺儿,不是吗?可是,我还是做出了我意想不到的行动,我站起身来,完全不理会于安朵的要求,而是用跑的速度,离开了图书馆。

半小时后,我站在了那个巷口。

我循着记忆慢慢往前走,13弄27号,没错,应该是这里。我记得那个暗黄色的大灯泡,还有停在不远处的那一辆小小的车。我才发现车是绿色的,这一次它被洗得很干净,像一个铁虫子,安安静静地趴在那里。我反反复复地对自己说,亲自把东西还给他,我就走。我来,只是为了亲自把东西还给他。还给他,我就走,一分钟也不停留。

门紧闭着,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去敲门的时候忽然看到有两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气势汹汹地走了过来,他们飞快地走近了夏花的车,手里各自拎着一个铁桶,铁桶倒出汽油一样的东西,从车头一直浇到车尾。

做完这一切,一个男人拿出了口袋里的打火机。

“住手!你们要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勇气,冲上前去,拦住了他。

“不想死就滚开!”那男人大声凶我,手里的打火机蓄事待发。

“不要!”我跳起来,抱住他的胳膊拼命往下拉。他甩不开,手也使不上劲,就在我们拉扯之时,门砰的一声开了,我看到夏花跳了出来,大冬天的,她只穿着一件波西米亚的睡裙,趿着一双毛茸茸脏兮兮的拖鞋,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二话不说,上来就要砍人。古话说得好,狠的还怕不要命的。那两个男人见状,立刻扔下铁桶落荒而逃,只听见夏花破口大骂,声音朗朗似能传到千里之外:“烧我的车!你给我带个话给于秃子家的疯婆娘,我要杀他全家!”

我弯腰从地上捡起那个男人掉下来的打火机,小心翼翼地塞进口袋。

夏花看我一眼,一语不发,提着刀走进家门去。没过一会儿她又出来了,身上多了一件很厚的军大衣,外加手里两大块绒布,扔一块到我脚下说:“帮忙啊。”

我捡起布来,跟她一起擦车,汽油的味道很浓,我差一点就要呕吐,我仰起头来深深呼吸,却听到耳边传来两声“砰砰”!我以为车爆了,吓得赶紧往后一退,恶作剧成功的夏花却哈哈大笑,把那张臭烘烘的绒布当道具在手上甩开了花,唱戏一样拖着嗓门指着我说:“小妞,今天谢啦,你胆大跟我有一拼咧。”

她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来清理她的车。后面的事情她没再让我做,只是让我帮我看着路人,不要让抽烟的人经过。我靠在门边,看她的一举一动,不觉厌倦。她真的太像她了,就连皱眉的样子,都一模一样。

是谁要烧她的车,难道就连这一点,她也和她一样,有很多的说不清的敌人吗?

黄昏来临,阳光一点一点地褪去。等她终于忙完了,她走到我面前,对我说:“谢谢啊,小美女,今天多亏了你,要不这里就是一片汪洋火海了。”

小美女?我记得她曾经讽刺我长得丑。

“找他?”她重重地拍我肩一下,朝我扬了扬下巴说,“进去吧,他躺那里呢,几天没吃了,像个死人。”

“为什么?”我问她。

“我知道为什么就去医院当医生了。”夏花扯着我进门,“来吧,站半天了,进来喝点水吧。”

我被她拖拽着进去了,走过院子里的小径,跨进了堂屋,堂屋里那张小圆桌还在,只是今天没有放火锅。地上除了一把她刚才扔下的菜刀,还七零八落地放着好几个花花绿绿的编织袋,看这样子,竟像是要搬家。

“我要带他回镇上去住一阵子。”夏花说,“或许那里的空气对他有好处。”

“他到底怎么了?”我问。

“估计是被人打傻了。八个打他一个,他真当自己是超人。还好没见血,但皮肉之苦也够他受的。哦,对了,”夏花说到这里,走到里屋,很快又走回来,摊开手心对我说,“我没记错的话,这就是你上次要的东西吧,他就是为了跟人家抢这个才动粗来着。”

黄昏最后一缕光线努力地照射着,夏花手里的坠子却发出闪亮的光,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肖哲的小金佛。

我一阵晕眩。

“拿去吧。”夏花把它塞到我手里,“一看你就是乖小孩,快回学校去,以后不要再来找他了,听到没有?”

我一把推开夏花就往屋里冲,门是虚掩着的,我进去后第一眼就看到了躺在那张大床上的他。他好像瘦了许多,脸颊那里完全塌了下去,闭着眼,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我迈着很轻的步子走近他,我很怕惊醒他,却好像又希望着他会睁开眼睛来,对我大吼一声:“马小卓,你来这里干什么?”

可是这一切并没有发生,我又看他一眼,看清了他嘴唇上已经结了痂的伤口。宿舍里那一幕又不由自主地涌上我的心头,我的脸好像忽然被烫到了一般的疼痛。

那只吓过我的大黑狗,此刻安安静静地趴在他身边的地上,身体里发出类似呜咽的声音,此刻和他的主人一样,不知是醒是睡。

“好不容易才睡着。几天没吃了,吃什么吐什么。”夏花端着一碗水在我身后出现,“要是醒了,你替我喂他喝点水看。我还要去收拾一下东西。”

“哦。”我把水接过来,呆站在床边。

不知道是不是站久了的缘故,房间里的味道和光线都让我慢慢地适应。碗里的水渐渐地凉了,而他一直都没有醒来。我把水放到他的床头,从脖子上取下他的护身符,放在他的枕头边上,我很想伸出手,去摸一摸他脸上的那些伤痕,问问他疼还是不疼,但这终究只是一个想象中的动作,我冰凉的手只是背在我的身后,一动没动。又过了几分钟,我决定离开,我没有跟夏花打招呼,也没有惊动他脚边睡着的狗,而是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溜出了他的家。

再见夏泽,祝你幸福平安。

我发誓,我真的真的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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